引用:
原帖由 杨潍潍 于 2008-6-3 08:40 发表 
顺提一个问题,我觉得第12条,转让贵宾ID号有点儿欠妥,因为我觉得大家的ID是大家很私人的东西,如果能转让贵宾身份,即取消售机者的贵宾身份,同时把购机者升级为贵宾。我觉得可能会更好
希望家园能够考虑一下。
之前意思表达不清楚,但是我的原意就是这个。现在修改成:
12 家园的贵宾在转让物品的时候,如果之前通过该物品在家园获得贵宾资格(包括VIP卡,论坛贵宾ID号),请一并转让(原贵宾ID取消贵宾资格,购买者ID升级为贵宾,需要原贵宾ID在《购买手记和贵宾申请》版面发贴申请转让),否则家园将不对该物品提供任何后继售后支持,包括QQ/MSN支持、电话支持、论坛支持、客户自行上门支持,不提供软件下载服务,不提供硬件服务(例如保内代维、保外成本价维护、硬件清洁服务、硬件体检服务等)